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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和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发展中心《北京考区关于开展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实际情况,现就北京考区顺义考点2024年医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北京考区顺义考点实行现场审核,考生需根据本考点具体要求提交纸质版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同时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电子版材料用于考区复审。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要求:考生于2024年1月22日至2月4日24时,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考生服务系统”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逾期无法补报。并上传资格审核所需材料的电子版(详见附件)。
(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要求:2024年2月26日-3月5日(不含周末),上午9:00—11:00 ,下午2:00—5:00
时间 | 单位名称 |
2月26日 | 区医院、马坡卫生院、北石槽卫生院、南彩卫生院、仁和卫生院、龙湾屯卫生院、疾控中心 |
2月27日 | 区二院、北务卫生院、城区卫生服务中心、张镇卫生院、李桥卫生院、南法信卫生院、俸伯卫生院 |
2月28日 | 空港医院、板桥卫生院、沙岭卫生院、光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孙各庄卫生院、小店卫生院、张喜庄卫生院 |
2月29日 | 中医院、北小营卫生院、高丽营卫生院、赵全营卫生院、木林卫生院、区三院、天竺卫生院 |
3月1日 | 传染病院、妇幼保健院、李遂卫生院、旺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顺安医院、后沙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空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京顺医院 |
3月4日 | 欢乐口腔顺意医院、法医院、安康医院、国医医院、顺欣阳光医院、首儿李桥儿童医院、其他医疗机构报考人员 |
3月5日 | 其他医疗机构报考人员 |
请各单位负责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工作人员,对本单位符合条件并完成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将现场审核确认的相关材料进行收集并整理,统一进行现场审核。各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确认时间,避免耽误现场确认的整体时间进度。
(三)现场资格审核地点
顺义区卫生健康委(顺和路4号院原民政局)113室/110室(由于区卫生健康委院内禁止停车,请各单位工作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出行,以免延误现场确认)。
咨询电话:89453182/89453181
二、现场资格审核需要携带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该表中“工作单位名称”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考生)、护照(外籍考生)。有效身份证件丢失的考生,请提供相应主管部门的证明。同时,以此为依据参加考试时,要注意其有效期。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考生,同时提交本科与专科毕业证书)。同时提交学历证明(方式一:登录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并打印;方式二:出具省级教育部门的相关学历证明)。
4.考生试用机构出具的1年以上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填写《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其他考生填写《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试用机构涉及多个单位的,须多个单位同时开据证明,每个单位1份)。(在国家医学考试网站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5.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6.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军队医疗机构除外)加盖单位公章。
7.考生(除军队现役、在校研究生、港澳台、外籍考生)均须提供与试用机构一致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原件。
8.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个人jpg格式近6个月内的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现场确认时需交2张二寸同底版照片(照片粘贴在《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下方空白处)。
9.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北京中医管理局印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10.参加短线医学加试的考生须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条件的考生,注册执业范围须为院前急救、儿科)。
11.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12.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员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表。
13.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生携带乡医工作证明,与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所在区卫健部门签订的工作协议。
14.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考生,提交考生亲笔签字的《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注:以上材料请考生根据自身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如实提交,并非所有材料都需要。如因考生未将必要材料提交而导致审核未合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现场审核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2月22-23日
2.地点:顺义区卫生健康委(顺和路4号院原民政局)113室/110室
3.要求: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无需上传电子版材料。现场审核所提交材料,与地方考生一致。同时提交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其他有关要求
1.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报考执业医师考试的考生,专科学历毕业的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注册,中专学历毕业的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注册,方可报考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
2.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须同时满足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中报考临床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取得资格证书的,执业地点限定为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
3.毕业证丢失的,可以提供由原学校补办的教育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其他证明无效。
4.对审核中发现“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版)》,做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对于“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款,做出“处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理,并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版)》,做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终身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
5.考试缴费时间请考生关注相关通知和信息,采取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6.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实践技能和综合笔试考试信息、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可登录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网站查询。同时,请各考生及相关单位关注北京卫生人才网(http://www.bjwsrc.cn/)的相关通知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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