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登录 密码登录
注册金英杰账号
浙江丽水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现场审核公告已经发布,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
根据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2020年22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我市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nmec.org.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自2020年1月9日起至2020年1月21日24时。考生根据试用期医疗机构所在考点,持有效身份证件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自行上网报名,不得跨考点报名。
现场确认及审核时间为2020年2月13日、2月14日,请考生密切关注各考报名点考试公告。
全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共设14个报名点。市属医疗卫生单位设报名点的单位有丽水市中心医院、丽水市人民医院、丽水市中医院和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设立报名点单位的考生在本单位报名审核确认;市辖区其他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考生到丽水市医学学术信息管理中心(丽水市医学会)进行报名审核确认。丽水市医学学术信息管理中心(丽水市医学会)地址:丽水市花园路636号112办公室。各县(市、区)报名点设在当地卫生健康局,考生按所在单位的行政区划去当地管辖的卫生健康局报名点报名审核确认。
二、报名条件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考点和考生可登录**卫生健康委和**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查询,或者登陆**医学考试网和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查询。**卫生健康委网址:http://www.nhc.gov.cn/;**中医药管理局网址:http://www.satcm.gov.cn/;**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www.nmec.org.cn/;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网址:http://www.tcmtest.org.cn/。
(二)2020年继续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中报考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三)2020年继续对报考临床执业医师(110类别)的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的考生实行加试专业的内容考试。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加试考试。报考加试专业的考生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考生为目前在院前急救(120急救工作人员)和儿科岗位的工作人员,如已取得助理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需执业范围已注册急救医学专业或儿科专业;
2.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和考生加试申请表,已取得助理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还需提交《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提交材料
报考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证、军队学员证;港澳台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大陆居住证、护照(外籍考生);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20年1月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学位证书者需提交学校证明。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港澳台和外籍考生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五)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执业注册证明);
(六)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须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七)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八)应届毕业生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九)部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十)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2张(需露眉露耳,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十一)考点规定的其他材料。(首报必须是全日制,外省中专提供招生批文和办班文件等)
材料大致(简单)排序:通知单—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无学位证书证明—学信网学历证明—资格证书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试用期合格证明(或考核合格证明)应届需承诺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照片。
四、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全国考试时间如下:
1.临床类别:2020年6月10—23日。
3.口腔类别:2020年6月13—21日。
4.公共卫生类别:2020年6月13—14日。
5.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2020年6月23—29日。
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考试的考生,成绩合格者,成绩2年有效。具体考试时间和基地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二)医学综合考试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8月22日下午16:30—18:30和8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16:30—18:30。军事医学加试:2020年8月23日上午11:05—12:05。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2020年8月23日上午11:05—12:05。
口腔类别、公共卫生类别、中医类别中医专业、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和8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军事医学加试:2020年8月22日上午11:05—12:05。
口腔类别、公共卫生类别、中医类别中医专业、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军事医学加试:2020年8月22日上午11:05—11:35。
医学综合考试为计算机化考试,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80分。
五、考试收费形式及标准
(一)收费形式:
采用网上分段缴费方式进行。考生现场确认后经过考点资格审核通过,即可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和实践技能考试费,缴费开放时间段为2月8日至2月28日;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公布且成绩合格者,再网上缴纳医学综合考试费,缴费开放时间段为7月10日至7月30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考试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另行开放缴费。
(二)收费标准:
1.报名费和实践技能考试费。根据浙价费〔2012〕207号及浙价费〔2016〕70号文件规定,收取报名费10元/人;实践技能考试费临床、公共卫生、中医类别考试费180元/人,口腔类别考试费200元/人。
2.**次医学综合考试费用。执业医师类别考试费296元/人,执业助理医师类别考试费148元/人。
3.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费用按照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标准收取。
六、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以所在地报名点通知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报名信息、缴纳考试费用的,报名无效。
(二)现场确认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考生须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个人信息认真逐字核对,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该信息将用于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由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信息填报错误影响考试或医师执业注册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考生,一经核实,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四)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系统相应栏目中选择“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五)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实践技能考试考生准考证打印起止时间为5月31日至6月9日,**次医学综合考试考生准考证打印起止时间为8月11日至8月20日。
(六)我市各报名点咨询电话:
市直:0578-2618868
莲都:0578-2056331
龙泉:0578-7262763
庆元:0578-6122362
青田:0578-6829611
云和:0578-5528166
遂昌:0578-8130765
松阳:0578-8063642
景宁:0578-5628021
缙云:0578-3134813
丽水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2020年1月13日
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军事医学加试:2020年8月21日下午15:35—16:05。2.中医类别:2020年6月13—21日。
报名表格.zip
友情推荐:
【现场审核】 2020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全国汇总
【复习攻略】2020年医师资格备考复习全攻略(含教材大纲)
【报名指导】2020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 现场审核全攻略
【报考条件】2020年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细则
下载医学APP 听医学好课 高效备考 |
下载金题库APP 刷好题 强记忆 |
关注官方公众号 资讯、福利 不错过 |
金英杰医学教育 (jinyingjie.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107444号-3 京ICP证1606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88号 京网文(2017)9355-1061号